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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做的是计件工作,但是用人单位规定的要求完成量明显超出员工的能力范围,单位还规定未完成工作量的员工不予发放全额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盈科律师 2014-09-29

用人单位的这种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作定额,应当是以多数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在每天工作8小时以内、每周工作40小时以内完成,超出这一标准,应认定为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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