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当给与经济补偿。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低于30%,应当依照约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