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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受伤,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期限,还能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吗?

盈科律师 2014-09-29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工伤鉴定是劳动者的权利,却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了法定期限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系属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义务造成的,依法用人单位应予以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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