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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补缴社保超过2年投诉时效,人社部门该如何处理?

盈科(北京)律师 2018-07-24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相关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员工超过上述法定期限才向人社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且无证据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此期间已发现该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形时,人社部门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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